亞伯蘭的信心。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:「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我必叫你成為大國。我必賜福給你,叫你的名為大;你也要叫別人得福。為你祝福的,我必賜福與他;那咒詛你的,我必咒詛他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。」 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;羅得也和他同去。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。(創世記 12:1-4) 在巴別塔失敗之後,人們開始拜偶像。看來人類永遠無法只以上帝為滿足。他們不斷嘗試用自己的雙手創造一些東西來滿足自己的自我。亞伯蘭的家族也不例外。根據約書亞記: 約書亞對眾民說:「耶和華-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:『古時你們的列祖,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,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,(約書亞記 24:2) 有些聖經學者說,甚至亞伯蘭的父親他拉很可能是製造偶像的人。所以,上帝呼召亞伯蘭離開他的本地、本族和父家,前往上帝所指定的地方,這一切就說得通了。 於是亞伯蘭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;羅得也和他同去。亞伯蘭離開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(創世記 12:4)。這是一個相當重大的承諾。為了完成這個呼召,亞伯蘭需要放棄他七十五年來所建立的一切地位。唯一的解釋就是,他相信上帝確實是唯一的永活真神。任何偶像都無法相比。 上個星期天,在我女兒 Sarah 的馬拉松比賽之前,我們去了教會。多虧女婿 Keith 的簡訊,我們知道 Sarah 大約會在 10:54 抵達終點。我們在 10 點 5 分離開教會,然後回到我兒子 Sam 的家叫了一台 Uber。那位司機似乎不知道怎麼到那裡。幸好 Sam 知道。到達比賽現場後,我決定像上次一樣走到另一邊。後來我才發現那段路比我想像中更遠。老實說,我不覺得我們能準時趕到。所以我一邊走一邊禱告。我向上帝祈求憐憫,讓我們能趕上 Sarah 的比賽。不過我心裡其實也有懷疑。我怎麼能向上帝求一件看似不可能的事呢?我也後悔我們繞到另一邊走了更遠的路。我們其實應該就在這一邊找個位置,即使 Sarah 可能看不到我們。 我們終於到達了另一邊。就在那時,我心中有一個感動要我停在那裡。幾秒鐘之後(我沒有誇張),我聽到 Sam 在喊:「Sarah Sarah。」我抬頭一看,Sarah 正好從我面前跑過。我用盡全力大聲呼喊她的名字。我非常興奮。不只是因為我們趕上了 Sarah 的比賽,更是因為上帝回應了我的禱告。 是的,在我心中這是如此真實,上帝回應了我的禱告。即使我努力去計畫,也不可能安排出這樣的時機。我只能說上帝是如此信實、充滿憐憫。而上帝也希望我們知道這一點。我們只需要像亞伯蘭一樣用信心回應祂的呼召,祂就會讓我們親身經歷祂確實是那位永活的上帝。以馬內利。